Re: 申訴LifeisMoney板主 引用板規不正確且無法舉證

作者: RAVANA (拔劍再戰) 看板: L_LifePlan
標題: Re: 申訴LifeisMoney板主 引用板規不正確且無法舉證
時間: Tue Aug 12 20:21:08 2008

有人說人證很多 本人渴望大家多提供證據
越多越好 本人誠心非常渴望 趕快把整件事情完滿呈現出來
好讓整件 沒有正當性水桶的事實真相呈現出來 讓組長判斷
敝人不怕證據 證據越多越好 更能呈現本人12項質疑


推 RAVANA:1.有違規請拿證據 沒法說明文章哪裡違規 判決就是有問題 08/12 15:45
→ RAVANA:2.拿出證據後 真金不怕火練 再來判定文章內容有沒有違規 08/12 15:45
→ RAVANA:3.反正有仇也不是第一天了 一切照規定來  08/12 15:46
→ RAVANA:我也不必跟你講那麼多 跟你再那溝溝纏 我自己都覺得很難看 08/12 15:46
→ gaytw:很好 順便請組長判決一下 R某人的第3點是不是在挑釁? 08/12 15:50
→ gaytw:也請R某人回到你自己那篇去 我們各自表述 08/12 15:52
→ gaytw:你再推文 我就會修掉 08/12 15:52
推 temato:就依照R大的願望好了,把他要的證據拿出來吧... 08/12 16:01
推 lopoko:就算沒有物證,但是有很多人證 08/12 18:43

※ 引述《gaytw (歡樂在台灣)》之銘言:
: 我自己來對號入座啦~
: ※ 引述《RAVANA (拔劍再戰)》之銘言:
: : 水桶事由:
: : 8/1本人發表"兩人共飲一杯飲料省錢法"
: : helenaprey當日謹以違反板規10低調砍文 本人懷疑因有爭議不敢對該文做出水桶處分
: : 事隔多日8/11 已事隔10日 當日某位板友大鬧違反板規10為何不水桶
: : 本人合理懷疑板主是無奈才將錯就錯以水桶處分
: 板主有什麼好無奈的? 板規裡面又沒規定要立即水桶, 只要有犯規事實,
: 板主想100日以後才公告水桶, 那也是板主的自由.
: : 且事後以文章刪除沒備份為理由 無法公開討論文章內容是否真有違法
: : 謹就個人喜好認定 無法舉證文章內容違法
: 反正也沒有備份 現在你說的都是你的片面之詞
: : 1.省錢多少有些灰色投機取巧 但不致於非法 非正當 危害他人地步
: 這就是版友大家常質疑你的:
: 你永遠都遊走在法律邊緣, 挑戰道德極限與板友的忍耐程度.
: 大家是不是常問你:
: 你的人格在哪裡? 你的道德在哪裡? 你的良知在哪裡?
: 還是你 always 都不 care, 打算一皮走遍天下 就對了??
: : 本文內容敘述情侶兩人店中點杯無限續杯飲料 老闆並無限定一人喝
: : 售價很高 情侶兩人共飲一杯 老闆有發現 也默許
: 沒有原文佐證 現在你說的都是你的片面之詞
: : 1.該篇公告判決非常詭異 事隔十日才處置 且本人並無承認違規
: 如果組長需要RAVANA本人承認違反板規10的證據 我有!
: 需要的話 我可以 mail 給您.
: : 2.且該位"證人"板友 就是與本人有過節在版上大鬧板主才不得不處置
: 如果你說的是我的話, 那我就要反問你了,
: 如果我大鬧, 可是我得到20個推文,
: 而你沒大鬧, 可是卻被噓文噓到爆, 噓到被板主刪文.
: 那你是當省錢版的版友是暴民嗎?
: : 3.該文章並無違規 也並未說明內容何處違規 無法公開討論呈現舉證何處違規
: : 就事後黑箱作業將錯就錯遭人所迫發水桶 令人難以信服
: 板主有承認被誰逼迫嗎?
: : 4.確實有該篇文章 但板主無法舉證及說明該文哪裡違規
: 當天就註明你是違反板規10 至於板規10的內容是什麼
: 你是自己不會去查板規嗎? 幹嘛一直跳針呀??
: : 從頭到尾都未舉證標註該文內容何句違規 本人也認為內容妥當沒違規
: : 合理懷疑板主誤用版規十 事後不敢立即處分並公告說明文章違規
: : 10日後 事後黑箱作業 將錯就錯
: : 如此他依版規十水桶處分並無依據 因此本人請求撤銷水桶處分
: 很好, 看到文章的 helenaprey 板主判你違反板規10水桶處分
: 而你現在要來請求沒看過文章的組長撤除水桶? 會不會有點可笑呢?
: 組長, 請您判決之前先去省錢版瞭解一下 RAVANA 的風評如何好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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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203.67.221.67
※ 編輯: RAVANA 來自: 203.67.221.67 (08/12 20:2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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