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公告] 水桶-RAVANA (新增回覆)

作者: macoco7476 (馬可老師) 看板: Lifeismoney
標題: [公告] 水桶-RAVANA
時間: Fri Sep 11 09:44:06 2009


 作者  RAVANA (雷瓦那)  看板  Lifeismoney 
 標題  Re: [問題] 女生一個月外宿的花費額經驗談 
 時間  Thu Sep 10 08:24:36 2009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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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2》禁止發表有針對人身攻擊或不雅字眼之文字,包含內文與推文。
   違規處份★刪文備份並水桶一個月,再犯即終生水桶

《3》禁止無關板旨之文章發表。
   違規處份★刪文並記點一次,記點達二次則水桶一週

共計: 水桶一個月
原文及公告皆備份,水桶期滿請自行來信解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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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218.169.108.39
※ 編輯: macoco7476 來自: 218.169.108.39 (09/11 09:49)
→ leejee:出來幾天…又回去了…  09/11 11:30
推 tantamount:這次他又寫了什麼被水桶?  09/11 12:09
推 m0806449:not GJ! R敝人是累犯 怎麼才判一個月?  09/11 12:29
→ tanro:公告請把違規事實放上 這樣沒原文也沒違規事實怪怪的  09/11 13:28
→ chenglihao:版規2不雅字眼.原文的建議版主解釋的的不是很好的內容  09/11 14:46
→ chenglihao:整篇文章也無關板旨..累加判快一個月.原文有收進精華區  09/11 14:47
→ chenglihao:半決一向不會貼所有文章.精華區都有保存文章..........  09/11 14:48
推 iamhsg:怎找不到R人的那篇 不是在備份刪文區喔? @@ 真好奇~ XD  09/11 19:45
→ macoco7476:回tantamount: 因為之前版主沒留下他的記錄,所以對  09/12 12:50
→ macoco7476:省錢板來說,他並不算是累犯。  09/12 12:50
→ macoco7476:回tanro:兩位版主公告一項都是如此 沒有貼上原文  09/12 12:51
→ macoco7476:只有標題跟判決 不需為某人而改  09/12 12:51
→ macoco7476:回iamhsg: 不好意思 因為讓板友較方便找文 所以我的  09/12 12:52
→ macoco7476:刪文不分是放在"刪文前備份文章-08年" C版主則是09年  09/12 12:52
推 tanro:剛看了原文 可否請版主指明哪邊有人身攻擊字眼?  09/12 16:32
→ SILVERSELENE:我也覺得沒看到...到底是哪邊有算人身攻擊?推文原文?  09/13 03:03
推 ggg:到底是哪裡人身攻擊阿 文章無關版旨還比較說的過去  09/13 11:00
→ MMY:無關版旨吧!站在本版的立場,本人是贊成水桶的....  09/13 21:03
推 ggg:但處罰是水桶一個月 所以應該是違反版規二涉及人身攻擊  09/13 23:47
→ ggg:既然有些版友有疑問 還是請版主說明一下判決的依據及標準  09/13 23:50

就我之前的公告與我的暱稱皆有說明到,我是一個老師,
所以我對於字眼的認定,往往會比其他版主來得嚴格。

這一次人身攻擊的部分,我其實是看到"很沒用"這三個字。
因為我個人覺得,"很沒用"這三個字,不管是對誰都不應該說出口,
更何況是素昧平生的網友們。
所以是因為這三個字,我認定為"人身攻擊"。

提出疑問的版友們,如果是覺得我判太重,想要解除R板友的水桶,
可以儘量去申訴。畢竟板規也寫出以板主認定而判。

如果我有失職,我自然會還他一個公道。
但如果只是因為純抗議而抗議,純質問而質問者,
請稍稍體諒我們解了他的水桶之後,有多少事情需要處理,好嗎?

p.s.再說明一次,會解他水桶是因為之前版主水桶他卻沒留下任何記錄,
被他申訴平反了。
所以我跟C版主也只是奉命行事解了他的水桶,
以後我們兩個都會注意要留下記錄。

※ 編輯: macoco7476 來自: 218.169.110.83 (09/15 09:37)
推 tanro:建議版主以後把認定違規部分在水桶文內放上 這樣比較清楚  09/15 22:50
推 summeruse:辛苦了  09/16 00:13
推 ringfan:辛苦了  09/16 16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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